全国服务热线 15711559060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25-2290000

官方网址:http://www.scvtc.edu.cn/ http://zsc.scvtc.edu.cn/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70 收藏

一、总则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有关规定,为了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50分。

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等。

面试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测试项目

主要内容

分值

项目一

人文素养、心理素质

100

项目二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能力

120

项目三

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

130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0年11月30日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或拟录取情况。公示期11月30日至12月4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核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在12月1日9:00至17:00亲自到学院教务处(行政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成绩复核。

九、录取规则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核项目顺序的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习形式灵活”原则,单独制定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规定学制3年,最长修业期可达6年),单独编班教学。采用网络学习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授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校内理论学习与企业实践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均为4100元/年。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以学院财务处公布为准。

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扩招生源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本次专项招生的两个专业中互转。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三)咨询电话:电话: 0825-2290000

传真:0825-2290006

邮政编码:629000

(四)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379

(五)院校网址:http://www.sc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