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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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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10-61591445,010-61591128

官方网址:http://www.ncist.edu.cn/ https://ncist.yz.eol.cn/

华北科技学院2019年答考生问

时间: 2019-06-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559 收藏

  问:请介绍一下你校的办学性质?

  答:我校是隶属于应急管理部的普通本科院校,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本科学校。

  问:你校对考生外语语种有何限制?哪些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

  答:我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工程(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我校除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且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外,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如出现总分、专业课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分数。详细情况请查看我校招生章程。

  问:你校是否承担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如何招生?

  答: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和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今年继续招收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省份、招生人数和具体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相关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问:你校是否加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答: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培计划)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旨在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我校的安全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专业已加入教育部卓培计划,会在一定范围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卓越工程师班,采用校企联合培养的“3+1”模式,在校学习3年,在企业学习实践和毕业设计累计1年。学校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在师资配备、实验室开放、实践环节等方面向卓培计划专业倾斜。

  问:你校是否有与国外联合办学,出国深造等形式?

  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玛斯金格姆大学合作举办安全工程专业(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方向)本科教育项目。项目采取“3+1”培养模式,学生可在第四年赴美留学,顺利完成双方学业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玛斯金格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暨学士学位证书。如学生第四年不出国,仅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此外,学校还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拉脱维亚、意大利等国的高校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校际交流项目,详情可咨询华北科技学院国际合作处(留学生处),网址http://gjc.ncist.edu.cn。

  问:考生进入你校后,能否申请转专业?

  答: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在大一、大二各有一次申报转专业的机会,转专业条件较为宽松。同时为了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还可以报考我校双学位专业,通过学习达到培养标准后,毕业时可以获得两个不同科类的学士学位。详情可查询学校教务处网站。

  问:学校实行奖贷学金制度情况如何?对困难学生有何资助措施?

  答: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等多种奖、贷学金,具体如下:

  ⒈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4000元/年。

  ⒉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元/年。

  ⒊校长特别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习竞赛或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最高标准为2500元/次。

  ⒋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个三等级,奖励标准依次为:1600元/年、1200元/年、800元/年。

  ⒌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文体、科研学术、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多类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1000元/年。

  ⒍专业定向奖学金

  我校采矿工程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定向奖学金1000元/年,同时还可申请其他奖学金。

  ⒎基层就业补(代)偿与服义务兵役补(代)偿

  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⒏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学生主要通过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校源地申请中国银行贷款,贷款范围为学费、住宿费。

  9.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劳动获得助学金;视情况适时审定特困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特困补助;对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视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