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专业以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生物应用技术、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为优势特色,“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和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选考语文、数学A/B、英文、自然(或社会)四科,且语文、数学A/B(数学A、B如均有成绩,按较高分计)、英文三门考试科目中至少两门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3.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学费 |
计划 |
金融学 |
文、理 |
本科 |
4年 |
经济学 |
5060元/学年 |
3人 |
工商管理 |
文、理 |
本科 |
4年 |
管理学 |
5060元/学年 |
3人 |
汉语言文学 |
文、理 |
本科 |
4年 |
文学 |
4600元/学年 |
4人 |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报名材料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正反面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名簿/户籍誊本);
3.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注明学籍号)扫描件,并于开学报到前提交高中毕业证书;
4.2025年学测成绩单(含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5.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模板,将其打印后填写并签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6.个人成绩查验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模板,将其打印后填写并签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7.高中阶段所有成绩单、获奖证书及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8.半年内免冠1寸证件照(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9.个人陈述(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内);
10.报名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四、资格审核及考核
审核与考核时间: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资格审核
我校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和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面试考核
初审完成后,我校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届时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资格审核通过和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具体规则为:按照语文、数学(数学A、B如均有成绩,按较高分计)、英文、自然(或社会,如均有成绩按较高分计)四个科目的总级分从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总级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文成绩。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按照前述规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则不予录取。
(二)录取确认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我校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生须于2025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录取通知书于7月下旬进行发放。
(三)征集志愿
在首轮招生中,如招生计划未满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须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相关材料即可。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
台湾地区学测生学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入学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入校后学校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安排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在校培养及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和《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21〕16号)等文件进行培养和管理。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农业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1.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校部分专业在祖国大陆实施按专业类招生,台湾地区学测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直接在所录取专业就读。
3.本简章内容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冲突之处,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教育部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管理科
通讯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071001
咨询电话:0086-312-7528888
传真号码:0086-312-7521540
电子邮箱: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