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2-0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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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医科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医科大学是由我国医学先驱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创建的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和兴山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组建而成。学校是部委省共建大学、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中方牵头单位、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18个二级院部和8个事业单位。附属医院9所,其中直属医院5所。学校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4个,省级重点学科(群)21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9个,临床医学进入前1‰学科。
学校校本部设有16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药学专业等5个国家特色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药学、药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生物信息学、医学检验技术(大庆校区)专业等1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临床医学(理工农医类)专业计划招收50人,学制5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
(二)参加2024年学测语文、英文两个考试科目成绩均需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按照教育部要求,申请者须授权学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交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四)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医学类各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具体流程:
1.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包括: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应在2024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身份证);
(3)2024年“学测”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4)半年内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命名“2024年台湾学测生+姓名”);
(5)考生诚信承诺书(系统内下载,系统内上传签名后的PDF扫描版)。
2.志愿报名,需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下附件:
(1)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必须同时发送word版本和学生本人签名后的PDF扫描件);
(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下载,必须发送学生本人签名后的PDF扫描件);
(3)中学成绩证明;
(4)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注明学籍号);
(5)近6个月内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包含色觉检查、X光胸部透视检查、肝功化验报告等);
(6)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其它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志愿确认
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系统提示日期前点击“志愿确认”。
注意事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考核及录取
2024年4月1日至5月19日,学校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及录取。
(一)审核阶段,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名单,并在录取系统及“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
(二)考核阶段,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学校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考核。
(三)录取与确认阶段,学校结合申请材料及面试结果,择优录取。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四)征集志愿阶段,学校于5月20日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学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月21日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录取结果后,学校于7月下旬以快递方式将《哈尔滨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录取学生本人。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
(二)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必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入校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生管理
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标准为4800元/人· 年。
2.住宿费:台湾免试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3.其他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哈尔滨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部门: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邮政编码:150081
咨询电话:0451-86664885 86681434
电子邮箱:yanglinli@hrbm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img.cfkj360.com/uploads/hctcj/20240201/
八、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哈尔滨医科大学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