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8-01-05 19:00
阅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招生计划 |
报名条件 |
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4人 |
符合2018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无色盲、色弱;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
详看分省计划 |
城市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
55人 |
艺术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30人 |
表演 |
27人 |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24人, 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11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山西省 |
内蒙古 |
辽宁省 |
黑龙江 |
浙江省 |
安徽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1 |
1 |
2 |
2 |
2 |
3 |
3 |
4 |
2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主持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55人,面向北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江苏六省(市)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北京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江苏 |
合计 |
招生计划 |
2 |
7 |
18 |
9 |
12 |
7 |
55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市)一本线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30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辽宁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计划数 |
2 |
2 |
2 |
2 |
4 |
4 |
8 |
4 |
2 |
省统考专业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文学编导类 |
编导制作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编导类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四、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27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辽宁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2 |
2 |
3 |
2 |
4 |
7 |
3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表演 |
影视表演类 |
影视戏剧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类 |
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一本线指其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
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 2048
艺术学院:027-6875 2380,027-6875 3557
武汉大学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