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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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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8-2560336,0558-2563391

官方网址:http://fypec.edu.cn http://www.fypec.edu.cn/fyye_zsjy/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2018考生问答

时间: 2018-05-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160 收藏

1、贵校地址?

答:阜阳市清河西路259号

学院近年投档最低分及排名多少?

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备注

学前教育

420

303

331

省最低控制线200分

小学教育(综合文科)

439

341

368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

405

324

343

语文教育

437

317

340

科学教育

368

302

314

早期教育

428

305

334

音乐教育

590

453

520

综合分

美术教育

647

409

518

综合分

体育教育

149

128

137

综合分

18年的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1

学前教育

3

180

师范类

2

早期教育

3

40

师范类

3

小学教育(综合文科)

3

80

师范类

4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

3

80

师范类

5

语文教育

3

80

师范类

6

科学教育

3

80

师范类

7

音乐教育

3

60

师范类(艺体)

8

美术教育

3

60

师范类(艺体)

9

体育教育

3

40

师范类(艺体)

备注:实际招生数以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想了解下贵校定向乡村教师培养计划

答: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省计划定向培养2500名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2200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300名。具体培养学校分县(市、区)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在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培养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规定,让广大高考、中考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其中,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8:00-27日17:00,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各高考志愿填报点;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30日-7月21日(由各市根据计划公布时间,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具体时间),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二)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1.发布面试公告。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对象及条件、已经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要求。其中,高考考生面试公告在6月29日12时前发布,中考考生面试公告在各市规定的中考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

2.组织面试工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面试制度,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试结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高考(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公布2018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生录取。2016年起,中考录取增设提前批次,各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健全提前批次录取制度,开发与之相匹配的招生与管理系统。实施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有关要求

严格按规定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阳光透明。对未按照规定政策、程序、标准要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的,坚决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入学后能否转专业,如何办理转专业手续?

答: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办理新生报到后,先进行专业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仍坚持调换的,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由新生及家长提出申请,学院尽量满足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

学院近年的就业情况如何?

学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注重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重视开展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毕业生广泛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北京、安徽、广东等地。合格毕业生全部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学院都有哪些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哪些形式?

答: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学费缓交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学生资助?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由学校根据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以班级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为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设有“绿色通道”。对持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采取暂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对尚未申请办理助学贷款且缴不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采取缓缴或减免学费等方式,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具体情况,经学校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相应的资助。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此外,学校还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困倍增计划等,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