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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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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32-5908888,0832-5909103,0832-5908818

官方网址:http://www.cnyz.edu.cn/ http://zjc.cnyz.edu.cn/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57 收藏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9]511号)、《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19]68号)及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等有关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4496

三、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

三年制普通大专教育

五、办学类型:

高等专科学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招生

老年服务与管理

25人

30人

新生就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

新生就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备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28日 上午8:30—12:00

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号教学楼第三学术报告厅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由学校自主命题,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含笔试和面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5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考试方案详见招生信息网《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单独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对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参加面试。

八、成绩查询

2019年12月5日起登陆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专栏,查询本人成绩。

九、录取规则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严格执行四川省关于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所招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习形式:以全日制学习、修业年限3年为主,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可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6年。

教学总课时: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总学分为139学分。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川价费[2004]118号、内发改函[2019]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代收费用另行通知。

十二、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内生活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对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此外,退役军人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学费补贴,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十五、其他事宜

(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有未尽事宜或与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均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相关规定为准,具体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

(三)咨询电话:0832)5908888 5908818 5908803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2)5908811

(五)院校网址:www.cny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