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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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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632-8699266,0632-8699166

官方网址:http://www.sdzzvc.edu.cn/ http://zsc.sdzzvc.edu.cn/

枣庄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44 收藏

  枣庄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枣庄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9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祁连山中路 邮编:277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枣庄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2013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位于枣庄市新城区祁连山路中段,毗邻京沪高速铁路,京台高速公路。占地面积52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现有实验、实训室、实习基地135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700余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40万册,电子图书1000GB。在校学生3315人。在职教职工30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2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54%,多名教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十大劳动之星"、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山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学院开设29个高职专业,其中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旅游管理、口腔医学专业被省教育厅评为特色专业;共有省级精品课程7门。

  学院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德能并举、学做一体、合作共赢、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构建"多阶段、多循环"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做、学、教、赛”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强化职业能力训练,提升综合素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能吃苦、能干事、能创业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拓宽办学渠道,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积极与政府、行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紧密型的合作,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先后成功承办中国首届焊工电视大赛、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数控车工决赛。学院被确定为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国家级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中央电视台《状元 360》节目拍摄基地、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学院秉承"尚德尚能,励志励学"的校训和"至诚至善,唯实唯新"的校风,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提升环境育人功能,树立学院良好形象,先后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档案工作优秀单位"、多次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荣记三等功,荣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第三章 招生专业

  1、春季高考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层次

学费(元/年)

学制

口腔医学

专科

5000

三年

护理

专科

5000

三年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

专科

4800

三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专科

5000

三年

数控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应用化工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工业分析与检验

专科

5000

三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城市园林

专科

5000

三年

畜牧兽医

专科

5000

三年

会计与审计

专科

4800

三年

物流管理

专科

4800

三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专科

5000

三年

  口腔医学专业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

  2、夏季高考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层次

学费(元/年)

学制

口腔医学

专科

5000

三年

护理

专科

5000

三年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

专科

4800

三年

酒店管理

专科

4800

三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专科

5000

三年

数控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新能源应用技术(锂电方向)

专科

5000

三年

应用化工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工业分析与检验

专科

5000

三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专科

5000

三年

城市园林

专科

5000

三年

畜牧兽医

专科

5000

三年

会计与审计

专科

4800

三年

物流管理

专科

4800

三年

建筑工程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工程造价

专科

5000

三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

5000

三年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专科

5000

三年

  口腔医学专业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职业学院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批。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志愿确定专业的原则,首先从报考我院的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录满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不足,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此类推。若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邮寄给考生本人。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专业,4800元/年;

  其他专业,5000元/年

  第十七条 退学学生退费: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

  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种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给予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一次性困难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救助奖励。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以及学生个人意愿,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有问题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中如果有与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新城区祁连山中路(枣庄职业学院)

  邮 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28288 8699266

  传 真:0632—8628288

  网 址:www.sdzzvc.cn

  邮 箱:sdzzv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