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711559060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71-68875254

官方网址:http://www.ynavc.com/ https://zs.ynavc.com/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553 收藏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院校代码:12555)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小哨校区)、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28号(茭菱校区)

颁发证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1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区)招收高职(专科)学生4700人,42个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或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考生生源省份划定的录取批次、类别、控制线录取。

4、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5、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或降分调档录取。

6、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8、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收费的政策,学费收取标准:5000元/学年·人。

五、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办法

为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相应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

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元。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以当年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准。

(二)贫困生资助办法

1、助学金: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可享受政府当年政策发放的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900元/学期·人,二等助学金1400元/学期·人。

2、勤工助学:学院根据贫困学生需求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获得岗位生活补贴。

3、困难补助:按照学院《关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办法》,对家庭经济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给予困难补助。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贷款相关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全国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网(http://www.xszz.cee.edu.cn/)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http://www.csls.cdb.com.cn/)

(3)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生源地贷款(http://www.ynavc.com)

(4)咨询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小哨校区)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28号(茭菱校区)

邮政编码:650212(小哨校区)、650031(茭菱校区)

电  话:0871-68875345(招生咨询兼传真)

0871-68875254    13330416171姜老师  18388100355  杨老师(招生就业处)

0871-68875418(小哨校区学院办公室)

0871-68875591(小哨校区纪检处)

学院网址:http://www.ynavc.com

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