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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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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1-87196666,0531-87196580,0531-87966101

官方网址:http://www.sdlvtc.cn/ http://www.sljzsc.cn/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6-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49 收藏

  一、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部委码:12329

  二、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槐荫校区), 邮编:250022;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

  三、办学层次、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历史沿革: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院校,195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第一所公办技工学校—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 1990年经国家劳动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全国第一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1050亩,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资产总值4.5亿元,图书馆藏书49.76万册。校区内拥有实习工厂,机械制造、数控技术、电气技术、焊接技术、计算机应用、汽车工程、经济管理等实训中心(场地),各类实习、实训和生产设备3000余台(套)。另外,山东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已在我院建设,所有这些均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有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10000余人。

  目前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有一批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有“全国技术能手”和“山东省技术能手” 26名,专任教师432名,“双师型”教师达60%以上。

  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发展成为规模大、实力强、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

  六、学院荣誉:学院2004年通过了国家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2年7月学院被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2年2月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02年7月和2004年4月分别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机电类实训基地”和“国家级数控技术实训基地”; 2008年6月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2010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 “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七、开设专业:目前设有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国际商务等27个普通文理类专业,同时设有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3个艺术类专业。今年招生专业共30个,招生对象大部分为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的毕业生,部分为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于2002年4月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同时也是省级特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于2005年2月省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电子商务、数控技术、软件技术4个专业分别于2007年、2008年、2010年、201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

  八、颁发证书:修业期满考核合格,可同时获得“双证”。高职大专学历证书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制,教育部指定网可查);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近年来学院又在全国率先独创“卓越技师”培养计划,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品学兼优学生,组建“卓越技师班”,毕业时除获得高职大专学历证书还可以获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九、就业情况: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在校企合作、学工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多年来,毕业生以素质高、技术好、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现有500余家就业理事单位供学生实习、就业,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十、报考方法: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凡是高考成绩达到专科或艺术类录取资格线者(外省考生达到所在省规定批次线),在各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填报我院。

  十一、录取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院负责,省招考院监督的录取机制,在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当一志愿不满时再按相同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录满为止。录取专业一般尊重考生个人填报的志愿。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录取外语语种没有限制,但入学后的外语课程采用英语。学院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十二、收(退)费标准:学费:机械、电气类专业5000元/年,经管、计算机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入学后因故退学费均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

  十三: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著名企业山东开泰集团在我院焊接、机械制造、电气专业类专业设“开泰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2000元/人、二档每年3000元/人、三档每年4000元/人。同时学院设有 “黄元吉先生、孙彩霞女士”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共分三等,每学期800—300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四、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复试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十五、附则:

  1、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3、本章程内容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