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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对比

福建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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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1-26290052,0591-88020051

官方网址:http://www.fjbu.edu.cn/ https://www.fjbu.edu.cn/zsb/

福建商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332 收藏

  1.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福建商学院

  学校代码:11313(全国代码)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

  鼓楼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校本部)

  连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马尾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商学院;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2. 招生计划及要求

  学校2018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除商务日语、应用日语、国际金融(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余专业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即新生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语种课堂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 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相关政策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对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规则

  (一)对文理科类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对文理科类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

  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直至录满为止;

  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学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艺术(美术)类考生:

  (一)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二)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4. 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4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二)专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72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356号。

  (三)软件高职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生.学年,动漫制作技术专业9000元/生.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90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04〕16号。

  (四)闽台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工业工程技术专业100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6〕196号;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10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306号;电子商务专业100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5〕307号。

  (五)中外合作项目收费标准:中加合作,会计专业16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202号;中澳合作,会计专业16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285号;中德合作,国际金融专业15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355号。

  (六)住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人900元/生.学年(六人间)或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收取,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1〕448号;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学年(六人间)或100元/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299号。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办理退费。

  5. 奖励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优秀新生奖励

  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择优给予新生入学奖励。

  第二十五条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新生绿色通道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福建商学院网址:www.fjcc.edu.cn

  微信公众号:gh_a8fc121ae305

  招生咨询电话:0591-26290052、88020051、88020216、26298325(校招生办)

  招生投诉电话:0591-26298325、26292316(校监察审计处)

  传 真:0591-26298325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邮 编:3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