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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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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7-3603554,13605571081

官方网址:http://www.szzy.edu.cn/ http://www.szzy.edu.cn/zsxxw/index.aspx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3-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23 收藏

一、学校全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宿符路(邮编:234101)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专业学院试点联合培养院校

学校名称: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类    型:公办

地    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西延伸段(凤凰山隧道西)

六、招生计划

专 业 名 称

学制

面向

普通

高中

面向

中职

退役

士兵

革命

老区

专项

计划

学费

(元/年)

备注

合计

571

1625

50

87

小学教育

3

30

70

5

3500

师范

学前教育

3

31

100

7

3500

师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10

30

3500

体育保健与康复

3

10

40

39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10

30

3900

电子商务

3

20

70

5

3900

市场营销

3

20

30

5

3500

大数据与会计

3

40

60

5

3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10

40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3

10

40

3500

动漫制作技术

3

10

40

5

39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10

30

5

39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0

90

10

5

3900

软件技术

3

10

30

39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3

10

20

3900

影视多媒体技术

3

10

40

3900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3

10

40

3900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3

10

40

39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20

60

5

39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20

70

10

5

39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10

30

39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

100

10

5

39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0

50

3900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业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3

10

50

5

39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20

30

3900

建筑消防技术

3

10

40

39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20

30

5

39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0

30

10

5

3900

宠物医疗技术

3

20

30

5

3900

动物医学

3

10

85

10

5

3900

畜牧兽医

3

20

30

3900

园艺技术

3

10

30

3900

园林技术

3

10

40

5

3900

现代农业技术

3

10

40

39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3

10

40

39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七、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一)填报时间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与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或微信公众号。

(二)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在同一类别内,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同类别专业不可兼报,若填报不同类别专业志愿的以第一志愿为有效志愿,专业服从志愿仅在同一个类别内执行。详细类别划分如下表。

专业类别

可填报志愿专业

类别一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类别二

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

类别三

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医疗技术、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现代农业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类别四

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影视多媒体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类别五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类别六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消防技术

3. 专项计划。符合报考专项计划(如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面向专项计划的各专业中,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也可以普通考生身份依照毕业类别填报普通计划专业志愿。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经资格审核通过的退役军人考生,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免于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普通计划的,必须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根据其毕业类型参加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

(3)技能拔尖人才免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养、人文素养、科学素养等模块。总分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采取线下合卷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要求、大纲,校园网站另行公布。

3.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采取线下合卷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要求、大纲,校园网站另行公布。考生必须根据其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我院组织的分类职业技能考试。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

2024年4月7日

校考:考点设在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测试办法和纪律规定等,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说明为准。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填报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 3 月 31 日 9:00 至 4 月2 日 17:00,进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测试费用每生100元,未缴费考生无法参加校考。具体缴费流程关注“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szzy.edu.cn/zsxxw/)查询,测试费概不退还。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完成缴费考生,于2024年4月6日23:00前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提示在线打印校考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学校测试成绩

2024年4月11日,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招生信息网进行校考成绩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12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szzyjwc@163.com申请复核,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统一填写“成绩复核+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复核结果。

(五)入学测试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70%。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考生

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考生

按专业类别分别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该专业类别内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面向专项计划考生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面向技能拔尖人才考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2024年3月27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二)递补录取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和《安徽省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3〕44号),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三)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2024年4月16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2024年4月23日—25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

递补预录取及确认:2024年4月28日—29日,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学费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教材费按实际项目价格收取。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zy.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3603525,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7-3603554,3603553。

(二)学校网址:https://www.szzy.edu.cn。

(三)微信公众号: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

(四)邮箱:sz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