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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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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89872456,024-89710533

官方网址:http://www.lnemci.com http://www.lnemci.com/sub/zs/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93 收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工商管理系、财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商务流通管理系、生物应用工程系、社会公共管理系各专业在院本部办学,院本部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环境艺术系、服装装饰艺术系、视觉传达系、动漫艺术系各专业在工艺美术分院办学,分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太岳山路7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期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3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076.15万元,图书3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的外语语种: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生比例要求: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技术)》、《食品机械与管理》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8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80109 工业设计(计算机与产品开发) 三年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技术) 三年
590226 嵌入式系统工程 三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三年
620102 税务(企业税务会计) 三年
620111 投资与理财 三年
620201 财务管理(工程财务管理) 三年
620202 财务信息管理 三年
620207 审计实务(企业内部审计) 三年
620203 会计(注册会计师) 三年
620103 金融管理与实务 三年
620401 市场营销 三年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质量认证) 三年
650204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年
660108 商务英语 三年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三年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代与通关) 三年
620405 电子商务 三年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620503 商务管理 三年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三年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美容) 三年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三年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三年
610305 食品生物技术 三年
610304 食品机械与管理 三年
620502 工商行政管理 三年
650101 社会工作 三年
660112 文秘 三年
660112 文秘(韩语) 三年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70127 展览展示艺术设计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 三年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包装印刷工艺) 三年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三年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三年
670305 影视动画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企业、学院(综合、单项)等奖学金。国家或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企业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比例2%),二等1000元(比例8%),三等500元(比例13%);实践教学、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还设立了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相关手续到本地区相关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六、获奖说明

我院先后被省政府、教育厅授予“2004—200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2007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获得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艺术创作、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优秀组织奖;辽宁省首届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洽活动优秀组织奖。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有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招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无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招生,承认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时按2009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联系电话及网址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 邮编:110122

联系电话:024-89710533 89872456 传真:024-89871386

学院网址:http://www.lnemci.com E-mail : lnjjzsb@126.com

工艺美术分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太岳山路7号 邮编:110035

联系电话:024-86360213 86360215 传真:024-86360168

分院网址:http://www.lnart.com.cn E-mail :xsk@lnar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