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711559060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1-87981901,0851-87981902

官方网址:http://www.gyvtc.edu.cn/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83 收藏

一、学院概况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开放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4129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学院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占地共1000余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主校区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学院现有5个特色分院(轨道交通分院、装备制造分院、化工学院、城乡规划建设分院、食品药品生产与检测分院)、10个系(轨道交通系、机电技术系、财政经贸系、信息科学系、旅游管理系、生化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农林水技术系、艺术系、资源勘查工程管理系)、2个市级中心(数控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2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磷煤化工职业教育集团、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2个省级大师工作室(电工电子、数控加工)、1个科研机构(贵阳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其他教学机构有基础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部、思政教育部、继续教育部、培训部、实训中心等。

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铁道、城市轨道)专业群(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旅游服务类、装备制造类、航空服务类)、城乡规划建设专业群(建筑规划类、艺术设计类、地质矿产类)、财贸与信息技术专业群(财经类、信息技术类)、食品药品与化工专业群(食品加工与检测类、制药及药物检测类、磷煤化工类)等55个高职招生专业。其中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装备制造类、磷ú化工类、旅游服务类、食品制药类、航空服务类、艺术设计类、地质矿产类等专业都实现了“校企合作”、“订单招生、定岗就业”。

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学院秉承“突出办学特色、服务地方经济、加强对外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理念,主动适应市场,加大与企业联合办学的力度,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建立“校厂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和执行人才培养方案,通过“预约就业”、“订单培养、工学结合” 、“校中厂、厂中校”、“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使学生入校即明确了就业方向(或就业单位),毕业就能到岗实现就业,实现了“招生与就业同步”,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重点突破,凝练出创新性的办学模式:“行业+企业+学院”的轨道交通分院模式;“园区+特大型企业+学院”的化工学院模式;“园区+支柱产业+学院”的装备制造分院模式;“企业+境内外大学+学院”的食品药品生产与检测分院模式;“企业+学院”的“校中厂”模式。

学院通过努力,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2012年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和“大学生思想政治评估”,2013年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委员会对我院申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评审,成为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607人,专职教师428人,教授副教授161人,博士、硕士120人,“双师”素质教师236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

我院建有贵州省第8、60、6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三级培训中心,并拥有开磷集团第14、22、4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合作权限,让学生“多证多能”,有利于就业。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院长为主要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851—87981934。

三、招生对象:

1.面向具有2015年贵州省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四、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文理兼收)

见附表

五、录取原则

(一) 单独招生考核方式为: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考试针对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8科达到C等及以上的,提供高中学业成绩单,可免予文化考试;各专业按要求安排相应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照考生各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考试(测试)内容及时间

1.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教师及行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文化考试部分由学院单独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在3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由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

文化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在考生报名时予以告知。

2.考试及测试分值: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按70%、30%形成总分值,总分100分。

(2)三校毕业生:文化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按60%、40%形成总分值,总分100分。

(3)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特长证书的可酌情加分。

(三) 各类专业录取要求:

1. 铁道、轨道交通类方向的专业:

根据行业用工要求,从事铁道、轨道交通类工作均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斜视,听力正常;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加铁道、轨道方向的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轨道交通机电设备维修方向)、物流管理(铁道物流方向)、市场营销(铁道客货运管理方向)要求:

矫正视力4.8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6米以上。

旅游管理(铁道客运方向)要求:

矫正视力4.8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 航空服务类专业

(1)空中乘务

身高:女生163cm-172cm(净高);男生173cm-185cm(净高);无残疾,无四环素牙、无口吃口臭、无腋臭、无听力障碍、无晕船晕车史;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精神病家族史和精神异常表现; 无传染性皮肤病(如灰趾甲、银屑病等)、无其他内科疾病;视力: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0.7,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无弱视斜视、无色盲色弱。

(2)航空服务

身高:女性160cm-172cm(净高);男性170cm-185cm(净高); 无残疾,无四环素牙、无口吃口臭、无腋臭、无听力障碍;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无精神病家族史、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内科疾病;视力: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0.7,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无弱视斜视、无色盲色弱。

3. 旅游类专业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听力正常,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

4. 化工类专业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斜视,开阳县、息烽县失地农民子女优先录取。

非金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为:4:1,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为:3:2。

(四)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等同待遇。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或放弃录取并在4月30前办理完退录手续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单独招生考核时间安排:

3月5日—3月20日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有8位数字报名号)、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1张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会考(毕业)成绩单、有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交原件及1张复印件【社会考生(企业在职职工)还需带社区(或企业)证明)】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告知书》,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3月20日—3月22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考核办法(时间、地点、科目);

3月23日—4月5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材料)到学院按照专业要求参加考核(考试、面试、测试);

4月10日 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15日 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月20日前,经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4月25日—30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1-87981901(F)、87981902、87981903

学院网址:http://www.gyvtc.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www.gyvtc.edu.cn—高考专栏—招生网

邮政编码:550081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十一、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