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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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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5-68812266,0515-68812299

官方网址:https://www.jsmc.edu.cn/ https://zsjy.jsmc.edu.cn/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

时间: 2018-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78 收藏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和盐城市三方共建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东方湿地之都——江苏省盐城市。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2005年3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曾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良好或有突出特长的优质生源,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

对于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达到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二、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20日

3、报名网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jsmc.edu.cn)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报名考试费:

(1)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网上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

(2)面试费60元,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加试费用60元,可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网上缴费,或面试报到时当场缴纳。

5、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合测试报名考试费,网上成功支付文化测试费即报名成功。成功支付后即确认报考志愿,考生将不能再修改志愿。

(2)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只需在报名端口内进行报名,不需支付文化测试费,只确认志愿即可。

(3)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4)申请政策加分和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须将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EMS方式于2018年3月1日之前寄至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请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材料审核结果。

三、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医药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医药卫生类专业体检的有关要求。

四、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及学校自行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按“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联合测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以不参加)。

1)时间:2018年3月19日

2)地点:在考生所在市(由各市招办统一组织)进行

(3)分值:文化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4)成绩公布:2018年4月10日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综合素质测试(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我校组织进行。学校依据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职业倾向、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1)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2)总分:200分

(3)时间:2018年4月14-15日8:00-18:00

(4)地点: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解放校区(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5)要求: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录取结果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5分,C、D级不加分,最多加4科。

2、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团员)荣誉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获得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团员)荣誉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获得县(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团员)荣誉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5分。凡获得多项荣誉者,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积计分。

4、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加20分,地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加10分。获得国家专利授权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凡获得多项荣誉者,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积计分。

5、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者加20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加10分;获声乐、器乐等社会艺术水平等级十级以上证书者加5分。

6、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作文、书画等文化大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加5分,地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加3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七、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1、对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1A或4B等级(含1A及4B等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的优秀考生,可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但仍然需要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免考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240分计算。若考生报名参加文化测试,成绩与免试成绩比,取高分计算。

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8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提前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校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八、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校在2018年提前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

2、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参加文化测试(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及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向我校提出加试申请。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折算分值为50分、B等折算分值为30分、C等折算分值为0分,计入录取总分。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4、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加试得分与加分政策中的第五条不重复加分,取高分计算。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1月15日前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

1月15日-20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

3月1日前

申请政策加分和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将相关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

3月10日前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及加分考生名单网上公示。

3月19日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4月10日前

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4月12日前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生名单及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4月14-15日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4月20日

网上公布面试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成绩。

4月25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4月26-27日

省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

4月28日

9:00-12:00

未录取学生在省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4月29日

确定拟调剂录取名单,并上传录取系统。

5月初

依据省考试院审核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奖助政策

学校奖助体系完善,奖优助困力度大。多次被省教育厅评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人)等奖学金,奖励面达45%。学校还设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个人及社会团体等帮困基金,帮扶贫困生,资助面达100%。家庭特别困难学生还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监督机制

1、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15-88159428,邮箱:jwjb8159428@126.com

3、学校根据提前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如对相关工作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查询或申诉,申诉处理电话:0515-88588616。

二、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已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本招生简章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电话:0515—68812266,68812299,88159720,88588616

校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 224005

学校网址www.jsm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jsmc.edu.cn

微信公众号: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JSMC1941)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JSMCZSJY)

招生咨询QQ:2260738168

2018级交流QQ群:26434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