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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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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71-4909833,0471-4909819

官方网址:http://www.imeic.cn http://www.imeic.cn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79 收藏

为了确保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校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

三、办学性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3年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邮编:010070

七、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

1.2023年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学校开设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风力光伏发电)、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录音技术与艺术、园林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33个专业及方向。

八、录取规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中职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科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 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810、4909808

13081522173(微信同号)、13081529557(微信同号)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王旭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