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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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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7-81326808,027-81326809

官方网址:https://www.hbucvc.edu.cn/ http://zhaosheng.hbucvc.edu.cn

入学须知

时间: 2015-06-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733 收藏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您被我院录取,为方便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我院迎新网址:http://yingxin.hbucvc.info (账号为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的最后6位数),新生可自行登录查询录取报到信息。

二、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于九月一、二日来我院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一周不到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湖北省内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领取学生档案,报到时与党、团组织关系一并交所在系部;外省新生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确需迁移的,请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并注明是否办理了身份证,户口迁入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光谷街483号),报到时交保卫处统一办理入户手续。报到时须带彩色一寸脱帽近照登记相片13张(同一底版)。按武汉市公安局规定,新生入学当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五、新生到校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经复查符合条件者获得学籍;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国庆节后新生统一参加军训,军训服装统一订购。为方便学生,学院准备了被褥及生活日用品,新生入校时可自愿购买。

七、新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应交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详见一览表)

温馨提示:建议在8月24日前将相关收费项目款额存入《录取通知书》附带银行卡,我院将于8月25日起按学生实际应交金额开始执行批扣。

八、乘车路线:各大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均可乘坐地铁至光谷广场,再转乘718、785路公交车(大洋百货旁)可直达本院(杨桥湾站下)。